品牌是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服务的风险保障机制
任何事物的成立,都是因为社会需要。不是企业建立了品牌,而是社会需要品牌,消费者需要品牌。如果社会不需要,消费者不需要,企业自己想建立品牌,也建立不起来。
品牌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机制呢?我们先不要听品牌专家说,听听经济学家的说法。
管理经济学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解释品牌,认为品牌是一种博弈机制,是企业通过创造重复博弈,给消费者惩罚企业的机会,从而赢得消费者的放心选择。
单次博弈是无法保证诚信的。比如我们去旅游风景区餐馆吃饭,就经常被宰。因为那是一次性博弈,他知道你反正不会再来,也不指望你再来。但是在家门口社区的餐馆吃饭,我们就能得到很好的服务,因为他希望你“好吃再来”;不好,你就可以惩罚他----不来了。这社区没有其他人生意做,不靠街坊邻居,他就生存不下去。
美国麦当劳在高速公路休息区的店,都是不给加盟的,全部由总部直营。因为高速公路旁边的店是一次博弈,只有对于总部来说才是多次博弈。所以品牌是一种是社会机制,是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服务的风险保障机制。
那么这和成本有什么关系呢?
品牌选择成本越低,选择的消费者就会越多
降低营销成本,出发点在于降低消费者选择成本,并主动降低社会监督成本。
品牌成本论的认识论,目的是掌握“创意成本法”的方法论,懂得在每一个创意环节,围绕降低成本这个理念去创作。一切品牌设计和创意工作,都以降低成本为出发点,无论是品牌战略、品牌命名、品牌标志、产品包装、广告,都围绕降低成本这个核心。
创意成本法的出发点,是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。因为消费者选择你的成本越低,就有越多消费者选择你。
在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之外,还要主动降低社会监督成本。这才是品牌长青的根本,逃避监督。